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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历史沿革

      秦时(前221—前206年),属桂林郡地。

      汉元鼎六年(前111年)置定周县。 三国时期,属吴国,置定周县,后改龙刚县,但何时改置无从考。 西晋,置龙刚县,隶属桂林郡。东晋,沿置龙刚县。 唐朝贞观四年(630年)置龙水县,先后属粤州、龙水郡、宜州,为州治。天宝年间(742—753年)在今市境内及毗邻地区先后设置羁縻温泉州(下辖2县)、羁縻蕃州(下辖3县)、羁縻述昆州(下辖5县)、羁縻琳州(下辖4县)。光华三年(900年)析县地置崖山、东玺2县。 五代十国,龙水县初属楚,后属南汉,隶属宜州,为州治。 宋朝初沿唐置龙水县,淳化五年(994年)以柳州洛曹县来隶龙水县。宣和元年(1119年),龙水县更名为宜山县,先后隶宜州、庆远府,为州治、府治,并为庆远军节度使驻地。 元朝至元十三年(1276年),宜山县为庆远军民安抚司,为司治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属庆远路总管府,为府治。大德元年(1297年),属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,为司治。 明朝洪武元年(1368年),宜山县属庆远府,为府治。次年属庆远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,为司治。再年属庆远,为府治。洪武至永乐年间(1368—1424年)先后设置大曹、怀远、德胜、东江4巡检司及龙门土舍。弘治五年(1492年)析宜山县地置永定长官司、永顺长官司及永顺副长官司。 清朝宜山县属庆远府,为府治。康熙五年(1666年)废大曹、怀远、东江3巡检司。雍正七年(1729年)析忻城土县功德、窖灰2里、永定土司清潭、南乡2里置理苗分县。同年将龙门土舍改置龙门巡检司(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废置)。道光五年(1825年)废永定副长官司,光绪三十年(1904年)废德胜巡检司,宣统二年(1910年)废永定长官司、永顺长官司。 民国元年(1912年)废宜山县,置庆远府,直属广西省府。民国二年废庆远府,改置宜山县,属柳江道。  民国十五年,废柳江道,宜山县直属广西省府。民国十九年,广西划为12个民团区,宜山县属宜山民团区。 民国二十一年,广西12个民团区合并为6个民团区,宜山县属柳州民团区。 民国二十三年3月,广西8个民团区改为8个行政监督区,宜山县属柳州监督区,为行政监督区署所在地。 民国二十五年11月,广西增设玉林、庆远两个行政监督区,宜山县属庆远区,为区署所在地。 民国二十九年3月,广西各行政监督区改为行政督察区,宜山属第七区,为行政督察区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所在地。 民国三十一年4月,广西行政督察区第四、第七两区合并为第二区,宜山县属第二区(即柳州区)。 民国三十六年,广西再次划分为12个专区,宜山县属第十专区,为专区所在地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于1949年12月27日成立宜山县人民政府,县属庆远区,为庆远区公署所在地。1950年2月,庆远专员公署更名为宜山专员公署,县属宜山专区,为专区所在地。1958年7月19日,宜山专区并入柳州专区。1965年7月,成立河池专区,宜山属河池专区。1971年广西各专区更名为地区,宜山县属河池地区。  1910年,忻城土县归入宜山县,划为宜山县第十一区和第十三区。  1928年,忻城改土县复称忻城县属柳江区。  忻城县划归宜山专区(政务院1951年1月25日批准)  1950年县治所由庆远镇迁怀远镇  1950年,庆远专区更名为宜山专区。庆远镇为专区治所。  宜山县东南的袄洞、马泗2乡,上林县的蓝甲、古蓬、安浪、马蹄、思吉5乡,划归忻城县管辖。(1952年8月)  1953年,宜山县的东江、白土划归河池县,合龙乡冷水屯55户划归忻城县,界柏乡划归柳江县。  宜山县正式析出界柏乡划归柳江县管辖。  忻城县第六区太平乡的毛荣、弄石、肯朝等3乡划归宜山县管辖。(1955年6月宜山专署【民族字第21号】批准)  1955年12月,经国务院批准,以原都安县14个区为基础,将河池县的下坳区、宜山县的三只羊、板岭、拉仁、加贵区、忻城县的嘉仁区、马山县的龙湾区,平果县的江南、百马区,东兰县的板升区等划入,成立都安瑶族自治县,实行民族区域自治。  都安瑶族自治县正式成立于12月,其行政区域的划拨在10月间进行行政区域包括部,河池县区的下坳、耀南、板旺、隆麻、加文、光隆、大崇、板买、坝牙、隆坝、隆石、隆旺、隆稿、崇山、隆林、隆关、肯友、隆恩、隆洞、板庆、弄梅、池花、梅株、陆册等24乡,宜山县三只羊区、拉仁区、永顺区(后改称板岭区)全部和石别区的加泵、加福、加隆、加图、加党、塘怀、大宿、宜州、翁同、京口、龙候等11乡,东兰县合龙区(后改称板升区)的弄岭、弄冠、弄矿、弄彦、弄兰、弄立、弄盘、弄雷、水堂、板坡、新安、信河、升平、三合、板好、永安等16乡,马山县龙湾区的琴棋、三并、内槽、龙湾、新民、加范、龙焕、地州、龙眼等9乡,忻城县拉仁区的福龙、永龙、龙桑、坡奉、太平、凤朝、高山等7乡,平果县百马区的永晴、那午、坡练、登排、孟豆、同谢、乃良、义隆、义和、中和、下和、吾幸、觉端、怀雄、良美等15乡和江南区的江州、发端、带林、塘么、合民、龙凤、法棠、和平、卖梅、上和、九怀等11乡。  1956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复宜山专员公署更名为宜山地区工作委员会。  罗城县祥家乡冬田农业社划归宜山县管辖。(1957年4月11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【会民字第34号】批准)  1957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66次全体会议批准:撤销宜山地区工作委员会,设立宜山专区。  (1958年7月19日国务院【《关于宜山等专署改名等问题的批复》政内杨字104号】批准)宜山专区更名为柳州专区,驻柳州市。县治改为庆远镇。  1961年,罗城县析出祥贝公社的同德、古龙、白伟、共荣、桑间、长沙、自强、铺亭、果城、坤洞、和平、临江、中流等11大队,及鹿山公社的大莫、桑麻、拉金、鹿山、下洞、长洞大队划归宜山县管辖;1961年10月4日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【会民字第51号】批准  设立河池专员公署,领导原由柳州专员公署领导区的河池、宜山、天峨、罗城、南丹、环江6县,百色专员公署领导的凤山、东兰2县和巴马瑶族自治县,南宁专员公署领导的都安瑶族自治县,共8县2自治县。(国务院1965年5月18日批准)  1971年各专区更名为各地区 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【国函215号】批复:撤销河池县,设立河池市(县级),以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。  (以下国务院1987年12月23日批准 国函[1987]185号)  (1)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,以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大化、六也、百马、江南、都阳、雅龙、七百弄、板升八个乡和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板兰乡全部,东山、凤凰、羌圩三个乡的十七个村以及马山县的古感(镇)、贡川、永州三个乡镇的二十二个村为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,县人民政府驻大化镇。  (2)将都安瑶族自治县的福龙乡划归宜山县。  1993年9月9日,国务院批准:撤销宜山县,设立宜州市,县级市,属河池地区,所辖各乡镇不变。 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【国函52号】批复: 1.同意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,设立地级河池市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新建路。  2.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,以原县级河池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。区人民政府驻江北东路。  3.河池市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、凤山县、天峨县、东兰县、都安瑶族自治县、大化瑶族自治县、巴马瑶族自治县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。原河池地区的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。  由河池市代管。  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【国函88号】批复:  1.同意撤销柳州地区和来宾县,设立地级来宾市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兴宾区建设大道。  2.来宾市设立兴宾区,以原来宾县的行政区域卫兴宾区的行政区域。区人民政府驻来宾镇前卫路。  3.来宾市辖原柳州地区的沂城县、象州县、武宣县、金秀瑶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兴宾区。原柳州地区的县级合山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。  4.将原柳州地区的鹿寨县、融安县、融水苗族自治县、三江侗族自治县划归柳州市管辖。  ?年,宜州市辖5个镇、14乡、2个民族乡:庆远镇、怀远镇、德胜镇、三岔镇、洛西镇、北牙瑶族乡、福龙瑶族乡、矮山乡、太平乡、洛东乡、屏南乡、三合乡、流河乡、祥贝乡、石别乡、北山乡、同德乡、拉利乡、拉浪乡、龙头乡、安马乡。  2003年宜州市行政区划一览(7个镇、12乡、2个民族乡:庆远镇、三岔镇、洛西镇、怀远镇、德胜镇、石别镇、北山镇、祥贝乡、流河乡、三合乡、屏南乡、洛东乡、矮山乡、太平乡、福龙瑶族乡、北牙瑶族乡、拉利乡、同德乡、安马乡、拉浪乡、龙头乡)  2005年,三合乡并入流河乡,并更名刘三姐乡;矮山乡、太平乡并入庆远镇;拉利乡并入北牙瑶族乡;拉浪乡并入龙头乡。